外僑與綜合所得稅

3-2 何時要申請完稅證明?

(一) 外僑離境前或申請延期居留時,應向各居留地所在之國稅局辦理所得稅納稅證明書,始可向入出境管理機關申請出境或延期居留。
(二) 外僑在華繳納之所得稅,如可抵繳其本國同期之所得稅者,可向各居留地所在之國稅局申請核發納稅證明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