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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所稅 北誠 - 稅務新聞 | 2014-07-03 | 點閱數: 3239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/台北報導〕 行政院宣布不動產交易所得擬改為「房地合一」實價課稅,全國商總理事長、鄉林集團董事長賴正鎰痛批是「災難」,且政府自毀之前實價登錄資料不會用來實價課稅的說法,「不誠信」。
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則認為,房地合一課稅從資本利得稅出發,有賺錢就多繳稅,總比現在奢侈稅的懲罰性稅制好一些;若以健全房市的觀點來看,房地合一課稅比較有益。

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則表示,政府要想好配套再推出,不要想到哪裡就做到哪裡;若處理不慎,可能導致流動性嚴重下降,不僅損及地方稅收,包括仲介、搬遷裝潢等產業都將受挫,甚至拖累建築及金融業。

于俊明舉例,一五○○萬元的房子,扣除成本一千萬元,賺了五○○萬元,若依現行稅制,可能只要繳納五十萬元土增稅,加上三十萬元房屋交易所得稅,合計約八十萬元。

賣房賺500萬 繳稅恐多100萬

若房地合一實價課稅,以稅額扣抵計算,交易所得五○○萬元,適用綜所稅稅率四十%,要繳二○○萬元的稅,扣除土增稅五十萬元,還要繳一五○萬元綜所稅;若以費用扣抵計算,扣除土增稅五十萬元,交易得四五○萬元,以四十%稅率計算,也要繳一八○萬元。